大家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的简介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通知》及《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精神,全面落实“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新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
2、实现“把农村义务教育的责任从主要由农民承担转到主要由政府承担,把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的责任从乡镇为主转到以县为主”的两大转变,积极推进我区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3、提出以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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